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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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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114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

  •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萬元以下者。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 本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小生每學期1,500元整(即每學年3,000元整)、國中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 欲申請該項助學金同學,請於114年9月12日前備妥資料繳交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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