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修正「公務人員一般健康檢查實施要點」,並溯自中華民國114年7月1日生效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4年8月1日公保字第1141060172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