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人員強制休假補助費自92年起改以國民旅遊卡方式辦理,其政策目標為兼顧「提振國內觀光」、「促進內需消費」、「鼓勵公務人員休假」。為鼓勵公務人員於國內旅遊振興觀光產業發展,自106年起公務人員休假補助費新臺幣8000元限用於觀光旅遊。
2.自109年1月1日起公務人員每年應休假日數由14日改為10日,檢附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公務人員休假改進措施(第一點、第五點、第六點及附表)、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Q&A修正案。
休假改進措施第5點附表修正對照表.pdf 國旅卡新制懶人包1090101生效.pdf 109工友休假補助相關事項QA.pdf 109國旅卡新制QA.pdf 109工友休假補助概要.pdf 休假改進措施第1、5、6點修正.pdf 109國旅新制補助費彙整表.jpg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第10條修正及對照表.pdf 休假改進措施第1、5、6點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