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邊欄選單
主要選單
首頁
今日午餐
網站導覽
最新公告
榮譽榜
文件檔案
線上教材
學校法規
活動影片
活動照片
登入
學校簡介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會計室
幼兒園
人事室
家長會
關閉選單
對比
反轉顏色
單色
暗對比
光對比
低飽和度
高飽和度
文字
顯示連結框線
顯示標題框線
報讀工具
文字列表顯示
縮放
內容縮放
100
%
Aa
字體大小
100
%
行高
100
%
字母間距
100
%
Reset
跳到主要內容區
:::
首頁
今日午餐
網站導覽
最新公告
榮譽榜
文件檔案
線上教材
學校法規
活動影片
活動照片
登入
學校簡介
校長室
教務處
學務處
總務處
會計室
幼兒園
人事室
家長會
:::
📢 公告
- 人事法令
公告主旨
函轉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請同仁參閱並遵守。
公告日期
2025年5月26日(星期一)
公告教師
人事主任
公告類別
人事法令
公告等級
一般公告
點閱次數
360
公告內容
主旨:有關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一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14年5月19日院臺法長字第114061001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
相關附件
1140519行政院秘書長函-禁止現職軍公教人員申領持用中國大陸居住證
PDF
上一篇公告: 轉知教育部函送「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13條第1項第6款規定解釋令1份,請查照。
下一篇公告: 轉知市府來函:重申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辦理因公出國或赴大陸地區案件時,應確實依本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因公派員出國及赴大陸地區案件處理要點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