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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
基隆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基府教前參字第109010445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教育部原函、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
主旨:
轉知教育部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並自109年8月1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09年2月6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08859號函辦理。
二、
檢附教育部原函、修正「公立中小學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休假補助基準」及修正對照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