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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教育部訂定「一百十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
基隆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1月10日
發文字號:基府教前參字第1110201419號
主旨:轉知教育部訂定「一百十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年12月30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72086號函辦理。
二、檢附「一百十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年終工作獎金發給補充規定」及逐點說明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