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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消息 轉知教育部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
基隆市政府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0月28日
發文字號:基府教前參字第1100140488號
主旨:函轉教育部修正「教師借調處理原則」第1點、第2點,名稱並修正為「公立各級學校專任教師借調處理原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10月25日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A號令修正發布,檢送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5日臺教人(二)字第1100131766B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