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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國教署108學年度徵聘商借教師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4月9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38553號函辦理。

二、為辦理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擬於108學年度商借國立學校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師至國教署擔任行政工作,說明如下:

(一)教師資格:

1、公立學校(不含偏遠、離島、原住民地區及小型規模學校)之編制內專任教師。

2、應具有3年以上之任教年資,並具有相關教育行政知能、教育專業及實務經驗。

3、對教育行政工作具服務熱忱且認真負責者。

4、須熟悉office電腦軟體之操作。

(二)商借期限:108學年之商借期限自108年8月1日起至109年7月31日止。

(三)服務地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臺中辦公室(臺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4號)。

(四)辦理業務: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事務與輔導教育推動相關業務為範疇。

(五)其餘事項依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三、請貴校擇優推薦,並請教師於108年4月30日前將履歷表以電子檔寄送至e-129@mail.k12ea.gov.tw,國教署將個別通知面試事宜。

四、檢附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及簡歷表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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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電話:02-24652133 校長室80 教務處10 學務處20 總務處30 輔導室40 人事室50 會計室55 幼兔班60 幼羊班61 廚房35 資源班63 英語村48 警衛室 89
專線電話:幼兒園02-24683040   桌球室02-24661955
傳真號碼:02-24662636
學校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正信路26號(交通位置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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