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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114學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完成臺灣台語/客語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考試報名費補助計畫」

一、計畫重點摘錄如下:
1. 實施對象:本市所屬公、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部或國小部)編制內現職教師(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以下稱教師)進行補助。
2. 執行期程:自114年8月1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
3.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教師於本補助計畫執行期間完成閩南語/客語文中高級以上之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經本府檢核後撥付經費:
教育部114年度第2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及115年第1次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每師每試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客家委員會114年度第1次及第2次中高級以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每師每試250元。
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春季及秋季全民台語認證,且限擇「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試題應考者,每師每試2,800元。
4.申請原則:
本補助計畫,每師於同一場次臺灣台語/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申請報名費補助以一次為限。
教師於計畫執行期間,完成補助項目所列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考試,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情形者,得向任職單位申請報名費。
5.本市申請報名費補助說明如下:
申請資料:成績單影印本。
申請期限:請於114年10月31日前,免備文逕送本府教育處課程科俾憑辦理經費補助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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