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東信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命題及審題參考原則
106年1月11日校務會議通過
一、依據
(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
(二)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
二、目的:為確實掌握評量之品質,使其合乎專業性、診斷性、公平性、規範性及保密性,並落實評量之命題及審題機制,提升學生學習成效與評量正常化, 特訂定本原則。
三、命題原則
(一)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或相關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命題教師,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
(二)應秉持教師專業,依據年度課程計畫之進度範圍,配合教學目標、教學內容及學生能力來設計評量試題。
(三)不得直接引用坊間參考書、題庫光碟之試題或考古題,應進行轉化。
(四)命題內容應以培養學生主動學習、創造思考及解決問題能力為原則,不宜偏採記憶性知識。
(五)應兼顧難易度、鑑別度及適當的配分,並考量學生作答之時間,以避免考題過於簡易或艱澀。
四、審題原則
(一)於每學期初各領域會議或相關會議中討論並遵守迴避原則來排定審題教師,名單提交教務處備查。
(二)審題教師應依下列原則,進行審題事宜:
1.應配合命題原則進行相關審查,如命題範圍、命題內容、難易度、鑑別度等。
2.題目之文字敘述清楚,選項內容配合題意,未有錯別字,配分適宜。
3.檢查附圖是否清晰易判讀,且配合題意。
(三)若發現有爭議性的題目,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無法取得共識時,得提交領域會議或相關會議進行複閱,教務處保有最後審核修訂權。
(四)教務處應提供試題審查之檢核表,分別請命題教師與審題教師共同討?確認後簽署。完成檢核與修訂後,試卷與檢核表同時送交教務處進?最後審核,審核通過後,始得印製試卷,以維護學生權?。
五、迴避與保密原則
(一)排定命題與審題教師須迴避其子女所就讀之年級。
(二)考前以畫重點或練習題等方式進行複習時應審慎為之,以避免洩題之可能性。
(三)應妥善存放試題資料,以防試題外洩,且全體教職員工皆應嚴守評量試題之保密性,以維護學生評量成績之公平性。
六、本原則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