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信義區東信國民小學學生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設置要點
114 年 3 月 17 日臨時校務會議訂定通過
一、依據:113 年 04 月 24 日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109 年 02 月 14 日基隆市國民中小學學生成績評量補充規定。
二、目的:為審查學生修業期滿能否畢業事宜及落實學生成績評量功能,藉以作為教師教學改進與學生學習輔導之依據,特訂定本要點。
三、本會置委員十三人,其中校長為當然委員,擔任召集人並主持會議,成員由下列人員組成之:
(一) 行政人員代表:教務主任、學務主任及特教組長,共三人。
(二) 教師代表:各領域召集人(語文、數學、自然科學、健康與體育、藝術、社會、綜合活動)召集人,共七人。(如需要迴避,請各領域自行推派代表,擔任委員)
(三) 教師會代表:教師會理事主席,共一人。
(四) 家長會代表:家長會會長,共一人。
四、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學校學生修業期滿,其畢(修)業資格之審查。 (二)其他有關學生成績評量事宜之處理。
五、本會於不影響課務情形下,視實際需要召開會議。六、本會委員均為無給職。
七、本會必要時得邀請相關人員列席說明或諮詢。
八、本要點經校長核定公佈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