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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主旨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4條及第6條規定疑義一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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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內容

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4條及第6條規定疑義一案,詳如附件:

(一) 有關「因校園霸凌、性別事件、具有高衝突風險之學生、特殊需求學生或其他教育輔導需要之學生,得否於重新編班時,比照特殊教育學生於編班前事先分散編入班級」,說明如附件。

(二) 有關「自原校轉出又轉回之學生,如原班級人數未額滿,是否得以優先編入原班就讀為原則」,說明如附件。

相關附件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第4條及第6條規定疑義一案說明PDF